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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吴江区八坼街道乡村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工程BCJD-XXBY(2025)标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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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江苏
源发布时间: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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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街道乡村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工程BCJD-XXBY(2025)标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街道乡村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街道辖区范围内的乡、村道小修保养(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

******街道乡村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工程范围内的路面维修、道渣垫层、回填路肩、边坡修整、桥栏杆维修、交安设施等。

2.3计划养护期:养护期至2026年7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涵盖)同时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乙级(或以上)资质与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或养护)项目。

(3)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

a.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信用评价类型: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c.投标截止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d.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②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立即赴本项目任职(提供任职承诺)】。

③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最近3个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或2025年2月~2025年4月或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社保(或养老)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如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中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相关信息并生成投标报表,以及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5落实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2023年1月12日修订)、《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号相关规定,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7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8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若《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未显示任职时间,投标人可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30001/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需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吴江分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办事处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敬学路28号

联系人:朱颖

联系电话:0512-******

******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60号38幢1101室

电话:0512-******,******

联系人:刘云

******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对拟投标段进行“预约”,并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人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电子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8.2招标补遗书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3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日10:30。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4现场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3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

8.5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6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

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需折算成“日历天”。

②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7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在系统中发送邀请,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系统技术维护单位),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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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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