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90万套食品包装项目二期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年产290万套食品包装项目 已由洪政务投备[2024]10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年产290万套食品包装项目二期1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食品科技产业园内
2.1.2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56803.73㎡。其中1#植物纤维材料加工车间:砼框架和钢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9144.46㎡,地上2层(局部3层);备料车间 :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2616.44㎡,地上2层;打样车间: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5042.83㎡,地上3层。
2.1.3合同估算价:14118万元
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1.5 其他: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技术资料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6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5年2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诚信库链接获取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3.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 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为单项合同金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依据为: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金额、建筑面积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类似工程金额、建筑面积不一致时,则以业绩高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载明时间的不予认可)【诚信库链接获取业绩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3.8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9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10投标人近2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未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0、0517-******、******,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联系。
3.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0 日至 2025年 6 月 20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105元。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5年 6 月 23 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 不见面 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项规定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项规定 |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3项规定 |
4.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4项规定。(如投标人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5.承诺书 | 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格式,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书”位置 |
6.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6项规定 |
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7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
8.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查询。 |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未见联合体字样即可) |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要求 |
特别提示:接重要通知,主体库系统切换及过渡期间,可能出现因系统原因导致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等特殊情况,因此,6月6日以后开标的项目,为保障项目评标工作顺利开展,招标人明确以下事项: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所有******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委员会可不再查看诚信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本次评标入围方法、入围环节和入围数量: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t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t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t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t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 | 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20家时,所有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20家时,******委员会将采用下列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 1.评标入围方法: t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t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三中G1取值范围:10%、15%、20%,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三中G2取值范围:10%、15%、20%、25%、30%,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三中R取值为: 15 ,平均值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t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t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t方法一;t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中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中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 取值为: 95%; 方法四:□K取值为: / ; □K值取值范围: /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 值取值范围: /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 值取值范围: /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洪泽区洪泽湖路食品科技产业园(五里牌驿站)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北京路小区东门院内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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