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会昌县小型引调水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工程的设计供水规1.9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
(1)新建供水主管49.545km,其中DN600球墨铸铁管45.864km,DN500球墨铸铁管2.778km,D630×9钢管261m,D530×12钢管487m;(2)新建供水支管16.402km,其中,DN400球墨铸铁管4.922km,DN300球墨铸铁管11.018km,dn450聚乙烯PE100管48m,dn355聚乙烯PE100管 71m,dn225聚乙烯PE100管90m,dn160聚乙烯PE100管50m,dn110聚乙烯PE100管50m,D325×8钢管153m;(3)新建1.90万m3/d加压泵站2座及500m3高位水池1座。
2.2 招标规模:本招标项目总投资额为 11528.6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 9842.28 万元,设计费 175 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划为1个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 365 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2025年7月20日,完工日期:2026年7月20日,其中: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
(2)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 345 日历天完成施工工作(含设计部分);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施工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本次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上投标人员的相关证书和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投标单位缴纳,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则加盖牵头单位公章;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由主管部门的证明替代。
(9)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设计单位或水利施工单位)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11)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企业,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集团所属的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参与投标的,则以递交标书签到时间最早的投标单位为有效投标人,其他参与的投标人标书不予受理);
(1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日 9:30时,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昌县分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4本项目必须执行赣市府办发(2022)26号规定实行岗位人员电子考勤及江西省水利厅钉钉考勤相关规定。
7.5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6异议提出与答复:
7.6.1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7.6.2投标人************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文武坝镇南街187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 南昌市青山湖区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34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监 督 ******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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